股东如何制住法人
2025-01-02
更新时间:2024-12-26 21:47:56阅读:0
要撤销已生效的裁决,需按法律程序操作,具体步骤如下:
证明裁决存在可撤销问题,例如程序违法、证据不实、对方隐瞒关键证据或仲裁员不当行为。
向裁决地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撤销申请。
法院将组织审查,若确认问题严重,将撤销裁决;否则维持有效。
若法院决定重新仲裁,将通知仲裁庭限期再审;若拒绝,则恢复撤回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 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 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 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 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 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
如果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用人单位不能以不服仲裁裁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只有在六种法定情形下,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行使撤销权。
建议在操作过程中,确保所有步骤和证据都符合法律规定,以增加撤销裁决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