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行使监察职权

更新时间:2024-12-31 18:46:24阅读:0

监察机关行使职权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提出建议

向行政机关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以堵塞管理漏洞,减少工作失误。

查处违纪

对违反行政法规、国家公务员及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查处,并进行纪律制裁。

保障权益

支持和鼓励行政机关及国家公务员忠于职守、清正廉洁,并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调查权限

拥有检查权,对监察对象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进行检查。

调查措施

采取谈话、讯问、询问等口头调查方式,以及查询、冻结、搜查、调取、查封、扣押等书面调查措施。

法定程序

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权力行使受到法律制约和监督,包括审批调查措施、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益、接受社会监督等。

指定管辖

上级监察机关可以指定下级或其他监察机关管辖监察事项,以排除干扰。

配合制约

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时,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保密义务

对监督、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密,并禁止伪造、隐匿或毁灭证据。

公民监督权

公民可以通过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信访举报制度、舆论监督制度等方式行使监督权。

监察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循法治原则,确保权力的行使既合法又有效,并严格依法用权,维护公正和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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