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如何预留

更新时间:2024-12-28 18:23:43阅读:0

在法院执行案件时,预留被执行人的款项需遵循以下法律规定:

基本生活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法院在执行被执行人工资时,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房租预留:

当法院拍卖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时,应预留一定款项作为被执行人和所抚养人租房的费用。通常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从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的租金。

执行款份额申请:

如果需要预留执行款份额,申请人应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案件情况和理由。

请根据具体情况遵循上述规定,并咨询当地法院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

下一篇:在北京上班如何